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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相关业务部门办事程序与联系方式
2007-03-28 15:09  文章来源:余姚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外经贸相关业务部门办事程序与联系方式
根据规定,新办的内资对外贸易经营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需要办理进出口手续的企业,在获得外经贸部门登记或批准后,需要到当地海关(注册登记)、检验检疫(登记)、外汇(电子口岸、开户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税务(出口退税)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以下联系方式与办事程序,仅供参考,具体以有关部门为准。
一、海关注册登记:宁波海关驻余姚办事处
地址:梁周线与西环北路交汇处(余姚海关集装箱和监管堆场,即东方物流内)
1、企业注册备案及自理报关所需材料
⑴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表(海关领取)一套(内含法人代表、业务主管和财务主管情况及照片);⑵营业执照;⑶批准证书(内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⑷组织机构代码证;⑸银行开户许可证;⑹国税登记证;⑺可行性报告及立项批复(内资无);⑻(合同)章程及批复(内资无);⑼《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免税进口自用物资登记手册》(内资无);⑽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⑾验资报告。上述材料以海关要求的为准。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56311583
2、其他手续:
加工贸易:联系人及电话:沈先生56311589 谢女士 56311588
注册、减免税: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56311583
通关:联系人及电话:韩先生56311586 梅先生56311587
大厅值班科长:56311591 业务科传真:56311580
(海关电话自2005年3月15日起改用铁通电话)
二、检验检疫:余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余姚市南雷南路 399 号
联系电话:62703856(登记、受理,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联系人:程先生
62881520(受理,东方物流内) ,联系人: 徐先生
一般,凡涉及使用安全(包括电器、玩具等)、卫生、环保、国计民生的货物进出口的生产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需要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具体商品目录,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简称《种类表》)。除此之外的,无须办理检验检疫登记手续。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程序: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接受报验→抽样→检验→签发证书。
1、接受报验: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
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然后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凡合同、信用证规定由商检部门检验出证的,或国外要求签检证书的,根据规定签发所需封面证书。〖种类表〗以外的出口商品,应由商检机构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发给证书或放行单后,方可出运。在进口方面,进口商品经检验后,分别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供对外结算或索赔用。凡由收、用货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口商品,如发现问题,供对外索赔用。对于验收合格的,收、用货单位应在索赔有效期内把验收报告送商检机构销案。
有关事项,请查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
三、外汇登记、电子口岸等:国家外汇管理局余姚支局
地址:余姚市长城路1号,人民银行、外管支局服务大厅(人民银行大门口西)
联系电话: 62638253,联系人:吴女士、石女士 传真: 62638253
1、电子口岸法人IC卡办理程序
外管局领取表格(随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或备案登记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及公章)→填表→盖章→外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宁波海关(办理预录入、办理制卡手续)→电信局购买上网卡(拨号或宽带2种)外管局、海关办理权限(授权)审批手续→海关领取设备→外管局领取核销单→报关出口→核销
2、外汇开户批准
企业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或备案登记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及公章,到外管局办理批准证书→到开户银行开户,包括:经常项目现汇账户(内外资均需)、资本金项目账户(外资)。
3、外汇登记证(外资)
应带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股权结构证明、股权结构情况说明或承诺书(有格式)、外商的境外注册登记文件。
四、出口退税:余姚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地址:三官堂路6号国税大楼
电话:62626668 62626013联系人:吴女士 许女士等
1.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l)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开业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外经贸局批文;(4)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6)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7)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8)法人代表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9)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出租方(自有的)房产使用证明、房屋租赁经营审批表(或出租方申请出租房屋登记表);(10)开户银行许可证明复印件;(11)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出口退税办理
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日内,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购进货物后,应及时付款,从供货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到当地国税部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信息认证;货物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结清相关报关、运输等费用,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及时通过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对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信息确认;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注意及时收汇,并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退税单证收集齐全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
五、外商投资项目进口(国产)设备免税确认书:宁波市外经贸局(外资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5楼 宁波经发服务中心外经贸局办事处
电话:87185579 (传真) 联系人:陈处长 闻先生
申报条件:凡1998年1月1日后新设立或增资的属国家鼓励类或限制乙类的外商投资企业。
所需材料: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有权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能部门出具的该报告批复或函;③要求进口的设备清单、金额;④批准证书;⑤营业执照;⑥验资报告复印件;⑦合同或章程;⑧外经贸部门批文;⑨企业要求进口(或国产设备)的请示(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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