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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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3 10:05 文章来源:余姚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事项名称 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
设立依据 电话咨询
申报范围 电话咨询
服务对象 企业或个人
办事流程 受理、签发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以内
联系电话 62727851
申报条件 电话咨询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依据 / 备注
批准证书 30元/份 依据:浙财综(99)96号
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是否必备
要求审批合同、章程的报告(开发区企业除外) 必需
合资、合作意向书 必需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必需
合同、章程 必需
投资者(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 必需
境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的公证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件 必需
投资者(双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必需
公司董事会名单及各方董事会委派书 必需
发改局立项批准文件(开发区批准文件) 必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局窗口) 必需
外国(台港澳)投资企业选址意见书(公安局窗口) 必需
授权委托书 必需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必需
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 必需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质监局窗口) 必需
其他需要上报的资料 |